白血病项目介绍
一、救助对象、条件
1、本县户籍,患白血病;
2、参加医疗保险;
3、低保户及困难户的家庭成员。
二、申请程序
1、由本人向所在的村(居)慈善工作站提出申请,提供必须的申请材料,填写《宝应县白血病患者慈善救助审批表》。
2、当年新发生白血病患者的《审批表》需经村(居)入户调查,镇(区)慈善分会核实,张榜公示一周,对无异议的上报县慈善总会,县慈善总会在接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批。
3、往年白血病患者的《审批表》需经村(居)入户调查、镇(区)慈善分会接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批。
三、申请材料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本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低保证复印件或困难证明(村(居)、镇(区)慈善分会盖章);
4、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
四、救助标准
1、当年新发生患者县总会救助
(1)低保户,10000元/人;
(2)困难户,8000元/人。
2、往年患者镇(区)分会救助
(1)低保户,3000元/人;
(2)困难户,2000元/人。
五、救助时间:每年10-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