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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慈善总会组织集体学习,研究当前工作
发布时间:2024-10-09 访问量:227

10月9日上午,县慈善总会党支部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和新修改的《慈善法》,大家联系工作实际,重点讨论交流了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体系的有关内容和如何贯彻落实《慈善法》。


会议研究安排了当前慈善工作:

一要抓好慈善募捐扫尾工作

县总会要重点抓好举牌认捐单位、副会长单位和重点企业的募捐对接工作,适时开展宝应驻外商会劝募工作。各镇(区)要围绕募捐目标要求,重点抓好企业、部门等募捐薄弱环节,确保慈善募捐善始善终。

二要抓好慈善救助项目实施工作

县总会要按照救助计划,有序开展尿毒症、白血病、重大疾病和年底困难家庭走访慰问活动。并对部分创新救助项目进行调研,与县有关部门研讨相关救助项目政策。各镇(区)要按照县总会审批的救助计划,坚持救助比例不低于70%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各项慈善救助活动。

三要抓好慈善项目落实工作

一是落实慈善文化阵地建设项目。今年以来,山阳、泾河、鲁垛、望直港等镇十分重视慈善文化阵地建设,分别建成了一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慈善文化场所。希望正在建设的镇要抓紧施工,尽快建成。尚未建设的镇(区)要把慈善文化阵地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加快推进实施。要突出慈善文化校园建设,加快实现县政府提出的慈善文化校园全覆盖的目标要求。

二是落实幸福家园网络众筹项目。截止目前,夏集镇幸福家园建设众筹上线2个项目,募集6万多元;柳堡镇上线1个项目,正在筹款中。希望各镇(区)要高度重视,积极谋划,指导村(居)设项。要加快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今年众筹计划。

四要抓好规范化管理工作

一是学习宣传新修改的《慈善法》。全县各级慈善组织要加强政治学习,有计划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新修改的《慈善法》,要学深学透,全面领会。同时要加强对新修改的《慈善法》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慈善氛围。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围绕贯彻落实《慈善法》,进一步修订完善慈善规章制度,强化慈善资金、基金管理。

三是加强跟踪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镇(区)要对照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县总会要加强跟踪督查。要加强有关部门联合救助项目的对接监督,确保救助项目规范运作。

四是开展调查研究。要组织赴周边地区和乡镇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取长补短,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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