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慈善总会工作简报
第二十一期
二0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县政府召开全县镇区慈善工作会议
为总结交流今年以来各镇(区)慈善募捐和资金管理情况,研究部署资金管理和慈善救助工作,9月25日下午,县政府召开全县镇(区)慈善工作会议。出席会议的对象是:县慈善总会负责人,县民政局、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各镇(区)分管负责人,慈善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
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汤文武同志主持,县总会副会长、秘书长吴永生同志作了关于全县慈善资金规范化管理办法的说明;各镇(区)分别交流了今年以来慈善募捐和资金管理情况,并对全县慈善资金规范化管理办法提出了修改意见;县政协主席、县慈善总会会长陈金荣同志对当前镇(区)慈善工作进行了部署。
吴永生同志就全县慈善资金规范化管理办法作了说明和辅导,从资金来源、资金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救助、基金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监管等七个方面,对强化县、镇、村慈善资金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陈金荣同志就当前镇(区) 慈善工作讲了四个问题:
一、今年以来全县慈善工作基本情况。今年以来,全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慈善工作会议精神,以县、镇换届选举为契机,以宣传教育为动力,以开展“5·19慈善一日捐”活动为平台,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全县慈善事业取得了新的发展,实现了“五突破、一夯实”。
五突破是:
全县募捐总额实现新突破。截止8月底,全县共募集慈善资金4534万元,创历史新高,比上年增加1864万元,其中县总会预计募集750万元,已到账650万元,镇(区)募集3784万元。14个镇(区)均已完成年度募捐考核指标,12个镇(区)已完成年度募捐争取指标。
基层募捐的主体地位实现新突破。全县募集慈善资金4534万元,其中,县募集慈善资金750万元,占募捐总额的16.5%;镇(区)募集慈善资金1450万元,占募捐总额的32%;村(居)集慈善资金2334万元,占募捐总额的51%。县、镇、村募捐递增格局由过去的倒金字塔变成正金字塔增长。
慈善基金建设实现新突破。全县今年共募集慈善基金2300万元,其中镇(区)募集639万元,村(居)募集1731万元;镇(区)累计募集慈善基金3624万元,其中镇(区)募集1356万元,村(居)募集2259万元。全县282村(居)中,募集慈善基金的有161个。
县部门单位募捐工作实现新突破。今年,县部门单位共募集慈善资金213万元,其中集体捐赠105万元,个人捐赠108万元,比去年增加34万元。同时,牵头代募部门的工作积极主动。县住建局募集慈善资金91.5万元,超额完成募捐计划。县教育局连续第五年完成150万元的募捐计划。县市场监督局按计划募集30万元慈善资金。县金融系统募捐37万元,比募集计划增加17万元。县农商行多年来先后捐赠善款120多万元,今年集体再次捐赠10万元。县总会组织10多个部门和镇(区)首次开展腾讯99网上募捐活动,募集专项善款20多万元。
企业捐赠实现新突破。据统计,今年全县参捐企业1019个,比去年增加35个,共募集慈善资金850万元,比上年增加130万元。9个县总会副会长单位和全县27个规模企业单位一次性认捐1350万元。
一夯实是:
全县慈善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县镇慈善机构顺利组织了换届选举,一批有能力、有威信的同志充实了慈善组织,强化了组织力量。换届后,通过深入调研,制定和完善了慈善管理制度,促进了慈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要切实加强慈善资金管理。全县基层慈善资金管理工作总体是规范的,但在部分镇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镇募集慈善资金账目不清晰,不能做到一口清;二是慈善基金募集不力、管理不力;三是慈善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无计划;四是专户专账专人的财务管理还没有有效落实;五是部分镇慈善工作站工作比较薄弱,慈善工作还没有很好的开展起来。根据慈善法规和有关规定,各镇区慈善分会在资金管理方面要切实抓好五点: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如慈善资金募集、物资接收管理制度、慈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慈善资金公开、审计制度、慈善基金管理制度、村(居)慈善资金管理制度等。在慈善基金的管理工作上,一方面要继续大力发展慈善基金,努力实现市提出的镇、村慈善基金建设目标要求;另一方面要强化基金管理,在确保慈善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二是建立专门账户。按照县总会关于加强镇(区)慈善资金规范化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2017年县财政局、县慈善总会有关通知精神,各镇区慈善分会要将慈善账户与民政账户分开,实行慈善单独建账,设立专职财务人员、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账、专款专存、专款专用,以确保对慈善资金实行专门管理和有效监督。要认真落实村募村用的原则,充分调动基础干部工作积极性,要建立健全村居慈善资金台账,实行村账镇管。三是编制使用计划。各镇(区)使用慈善资金要做到年初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由分会会长会议讨论确定并报县总会审批后实施,从今年起,县总会将按镇(区)善款使用计划需要拨付慈善资金。四是严格审批制度。慈善资金审批要实行分会会长负责制,做到每笔支出需有经办人、审核人、会签人和批报人签字。五是强化监督管理。镇(区)慈善资金的募集、使用要自觉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审计监督和行政监督。要做到每季度一次或一事一次,通过媒体、政务公开栏、慈善公开栏等各种途径,公开慈善资金募集和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供慈善社会公信度。
三、要认真组织慈善救助活动。一是组织调查摸底,制定救助计划。镇区慈善分会要通过调查了解,进一步优化救助项目,明确救助重点,实行精准救助,把有限的慈善资金用到刀口上,用到最困难、最需要的项目和困难对象上。救助计划要经分会会长会议研究确定并经县总会同意后付诸实施。二是实行分级救助。按村居慈善工作站管理要求,村居募集资金必须由村居统一使用,镇区要科学划分镇村分级救助的对象,救助的重点,不搞重复救助和交叉救助。三是规范救助程序。要认真调查核实慈善救助对象,做到救助对象不重不错不漏,要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慈善救助公正公平,不断提高慈善救助的公信度。四是认真组织救助活动。按照助医、助学、助孤、助残、助困等救助项目,按序时排出活动时间,有计划实施。镇区开展慈善救助活动,要主动邀请镇领导和捐赠大户参与,使他们身临其境,切身感受到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要进一步强化镇村慈善工作职责。一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为发展慈善事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和行政支持。二要提高组织化程度,对县总会部署的工作、组织的活动、发出的通知、出台的制度、提出的要求,各镇区分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不打折扣。三要积极协调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不断凝聚发展慈善事业的社会力量和资源。四要注重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全镇,特别是村(居)慈善工作的发展态势,善于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和制定工作措施。五要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慈善活动,不断扩大慈善事业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慈善事业的社会效果。六要加强廉洁自律。各镇(区)分会从事慈善工作的同志,要坚持依法兴善,依法行善,坚持按法办事,按制度办事,规范运作,廉洁奉公,不优亲厚友,不徇私枉法,让党和政府放心,让捐赠者放心,让社会放心,打造阳光慈善,不断提高慈善事业的社会公信力。为进一步强化分会慈善工作职责,县总会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分会工作和慈善工作站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做到严格考核,激励先进。根据镇(区)分会工作的实际需要,为确保镇(区)慈善工作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有基本保障条件,县总会计划逐步解决三个问题:一是会同镇(区)解决分会固定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问题;二是为每个分会落实配备一名专职副会长和一名专职会计;三是明确专职人员的工作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