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慈善总会《关于表彰2017-2018年全省“慈善之星”的决定》(苏慈发【2019】16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更好地发挥全省慈善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省慈善总会于今年初开展“慈善之星”评选活动,对全省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爱心企业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进行表彰,决定对69家企业授予“爱心企业”和76名爱心人士授予“慈善之星”荣誉称号。宝应县安宜镇东门社区退休职工刁佰辉荣获省“慈善之星”荣誉称号。
为推动全市基层慈善组织提质增效,进一步激发基层慈善组织的发展定力、组织活力、资金实力、救助效力和监管能力,依据扬州市慈善总会《关于提升基层慈善组织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市慈善总会于今年三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了首批“十佳乡镇(街道)慈善分会”“百强村(社区)慈善工作站”评选活动,对全市已达到“十有”和留存资金数标准的基层慈善组织进行表彰。决定授予16家乡镇慈善分会全市首批“十佳乡镇慈善分会”荣誉称号、37家全市首批“百强村慈善工作站”荣誉称号,并将给予荣获“十佳乡镇慈善分会”的每家奖励慈善经费3万元、荣获“百强村慈善工作站”的每家奖励慈善经费1万元。宝应县安宜镇慈善分会、县开发区慈善分会荣获“十佳乡镇慈善分会”荣誉称号、宝应县氾水镇成庄村慈善工作站、京杭村慈善工作站、氾西村慈善工作站、柳堡镇团庄村慈善工作站、泾河镇松竹村慈善工作站荣获“百强村慈善工作站”荣誉称号。